天 等 县 教 育 局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天 等 县 财 政 局 件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教行〔2017〕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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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等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等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等县教育局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等县财政局 天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5日
天等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和《崇左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到 2020 年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特制定《天等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攻坚计划”)。
一、重要意义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在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肩负着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实施攻坚计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党中央立足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实现新的发展理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与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基础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4 年全市教育发展大会以来,我县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教育跨越发展的重点,启动实施了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深化县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改革,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全县现有普通高中2所,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2017年秋季学期,在校生5255人,教职工208人,其中专任教师184人;学校占地面积7.34万平方米(天等高中38042平方米,民族高中35343平方米),生均面积13.96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6.7346万平方米,生均面积12.82平方米。现有职业技术学校1所,校园占地面积(92.3亩)6.1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2.04万平方米,设备价值1093万元,全日制在校生954人教职工46人。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原因,我县普通高中总体规模仍然较小、办学条件薄弱、现代化教学设备紧缺、学位供给不足、教师队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师资和实训条件有限,与市场对接、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不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双师型”教师短缺,专业布局不够合理,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办学效益不高。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普及目标的实现,制约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实际,以改革为动力,既要着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普通高中班额大、普职发展不协调、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建设能力有待提升等共性问题,也要逐步解决科学引导学生按照个性发展和成长规律自主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等导向性问题。
2.坚持统筹推进。加强政府统筹,落实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攻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攻坚合力;注重资源配置、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3.坚持突出重点。以增加足量学位、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精准发力,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确保攻坚取得实效。
4.坚持协调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确保达到普及目标的基础上,完善体制机制,处理好普职协调、区域协调、校际协调发展的关系,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攻坚目标。到 2020 年,全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全县高中毛入学率达到 90%以上;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新增普通高中学位 3400个。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落实;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为着力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普及程度。努力扩大全县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总量,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落实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二)优化布局结构。根据全县人口规模、产业发展需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预期、初中毕业生规模等,统筹规划、确定辖区内的高中阶段学校数量。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城区集中、10-15万人口配置 1 所普通高中,筹建天等县第二高中。加强县职业技术学校管理,统筹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要大体相当。积极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三)加强条件保障。落实《广西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编制普通高中项目建设规划,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 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超大规模学校现象。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为高等学校、社会输送高素质生源和劳动者。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教育资源。
1.新建一所普通高中。要按普通高中建设标准新建一所普通高中,即2018年建设天等县第二高中,学校规模为 3500 人,约70 个班级,班额不超过 55 人,预计2020年竣工投入使用。
2.改扩建两所普通高中。2017—2019年,改扩建天等高中和天等县民族高中。统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支持两所普通高中学校改扩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校舍,增添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必需的设施设备,切实改善薄弱高中办学条件,使每一所高中达到办学的基本标准。
3.优化职业技术学校管理。积极配合市级统筹资源共享的“大职教”格局,整合资源,加强天等县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校园、完善办学设施、改善实训条件、优化教师结构等措施,使校园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施配备、专业设置、师资配备等达到办学标准,满足举办学历教育要求,力争到2020年,在校生规模达到2400人左右,形成以崇左为中心的开放度高、教育资源集聚、地域特色鲜明的新兴职业教育带的重要支点。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1.加大专项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整合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面实施攻坚计划,积极筹措县本级财政经费,加大本级财政对攻坚计划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得到自治区统筹整合的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普通高中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中央和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资金等相关教育项目资金,用于全面实施攻坚计划。优化教育投入和支出结构。
2.保障运转经费。投入经费保障攻坚计划的组织开展,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措经费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严格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由政府牵头,会同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动态的学费标准调整机制,指导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合理收费,保障学校运转经费。
3.多渠道筹措资金。县政府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或改扩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捐资办学。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属于 2014 年末前发生并已纳入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应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核定教师编制,补足配齐师资。按照我县高中发展规模以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高中学校教职工编制,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重点配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地理、生物、历史等短缺学科专任教师和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
2.建立校际教师流动机制。以非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方式加强本县几所高中学校间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积极联系县外优质高中学校以对口帮扶方式给予我县高中教师进行培训、指导、交流学习等帮扶,提高我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按照“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培和区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本县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4.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和薪资管理办法,切实改进高中阶段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学校可能通过开展社会服务取得合法收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四)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深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鼓励县内普通高中分别与区内外一所优质普通高中建立结对协作关系,探索建立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联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带动全县普通高中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鼓励优质职业学校通过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与区域产业相对接的职业学校布局。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县职业技术学校要进一步整合与优化办学资源,拓宽办学空间,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职业教育。
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策略,指导天等高中建成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山区强校。指导天等县民族高中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色高中,积极培育发展具有音体美、科技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等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推进天等县第二高中建设。要紧紧依托享有国家、自治区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特有优势,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着力提高教学质量,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促进学校优质发展。抓好普通高中学科研究基地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争取有1所学校1个学科入选市级列入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范围,带动各学科优质发展。抓好普通高中学科中心组能力建设。加强对学科课堂教学改革的支持、指导、监督。组织开展系列化的高中年轻教师、骨干教师学科能力竞赛,以赛促研,以赛促训,搭建交流平台,立足课堂,集焦问题,联研联训,示范引领,全面提高学科课堂教学质量。加快普通高中信息化建设,提高我县高中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建设,统筹建立县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库,优化课程资源配置和高效管理,实现全县普通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全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3.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围绕做好“两篇大文章”、打好“四大攻坚战”及其相关产业发展,以为企业培养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就业为目标,坚持面向地方、行业、企业和市场需求设置专业,积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开发、增设符合我县扩大对外开放要求的专业,科学合理设置相关的专业。提高学校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能力,在“十三五”末期毕业生异地就业与本地就业比例达到1:1;提高本地对口专业学生实习工作,与本地3个以上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4.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融合办学,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加强“普职融通”办学体制,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度。加强初中渗透职业教育工作方法,促进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加强学校管理水平,以提高学校内涵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学校办学吸引力。加强“中高职”联合办学力度,到2020年,与三所以上高职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保证毕业生升学通道畅通。加强对口升学考试工作,确保毕业生升学率。
5.推进质量综合评价与激励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完善各项评价指标,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县政府出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质量提升激励办法,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班主任特殊贡献奖、教育质量综合奖、教学质量特色奖、教学质量特殊贡献奖等专项奖励。
(五)落实扶困助学政策。
实施“9+3”教育精准扶贫计划,让更多的寒门学子受益圆梦。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组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定点定向招收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初中毕业生,助其接受三年免费高中阶段教育。职业学校要增加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创新创业的培训、引导和指导,对学生加强意志品质和就业适应能力培养,实现“培养一个学生,成就一个人才,致富一个家庭”的目标。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精准资助、精准帮扶,全面覆盖,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教育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六)改进招生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管理平台,原则上按照 6:4 的比例有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到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就读。逐步加大优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公办初中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进一步规范公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七)抓好控辍保学。
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初中学校管理质量提升工程,落实控辍保学“三避免一落实”政策(避免因贫失学、避免因远失学、避免因厌学失学,落实各方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以初中学段为重点,补齐初中教育阶段短板,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开足开齐课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以新动能促进教育质量提高,让学校对学生更有吸引力。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落实控辍保学的目标任务。统筹监控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初中学校学生巩固率、参考率、合格率、升学率的综合考核,引导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严格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率,为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提供充足和优质生源。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生流失监察和督查制度,把学生巩固率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范围,引导高中阶段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吸引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最大限度减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流失。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落实部门和人员、经费,确保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负责统筹当地攻坚工作,制定当地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当地攻坚工作经费投入,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攻坚工作的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区、崇左市已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县政府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问责机制。县教育局要开展常态化的督导工作,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及时总结,激励先进,通报后进,对工作不力或未能按期通过考核验收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全县攻坚任务的完成。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县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有关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将“十三五”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及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大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物价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核定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运转。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优民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大力营造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为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凝聚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由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附件:1.天等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学校建设
规划表
2.天等县新增高中学位规划表
附件1
天等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学校建设规划表
(2017—2020年)
学校名称 | 天等县 高级中学 | 天等县 民族高中 | 天等县 第二高中 | 县职业 技术学校 |
学校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改扩建 | 新建 | 改扩建 |
建设年份 | 2017 | 2017 | 2018 | 2017 |
预计竣工年份 | 2020 | 2020 | 2020 | 2020 |
2020年在校生数(人) | 3600 | 2600 | 3500 | 2400 |
2020年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 68469 | 19917 | 55419 | 34993 |
2020年体育运动场地 (平方米) | 22492 | 5918 | 10876 | 14300 |
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 (万元) | 2520 | 1500 | 1500 | 2200 |
资金投入 (万元) | 5655 | 5160 | 16426 | 5848 |
附件2
天等县新增高中学位规划表
(2017-2020年)
单位 | 规划建设(个) | |||||||||
小计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全市 合计 | 普高 | 中职 | 普高 | 中职 | 普高 | 中职 | 普高 | 中职 | 普高 | 中职 |
20090 | 0 | 1430 | 0 | 2810 | 0 | 8300 | 0 | 7550 | 0 | |
江州区 | ||||||||||
扶绥县 | ||||||||||
宁明县 | ||||||||||
龙州县 | ||||||||||
大新县 | ||||||||||
天等县 | 3400 | 0 | 250 | 0 | 250 | 0 | 1450 | 0 | 1450 | 0 |
凭祥市 | ||||||||||
市直 |
天等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5日印发 |
抄送:天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