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2025年,天等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财政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财政根基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准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核心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领域贯彻落实。依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宣传栏等线下阵地,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系统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为法治财政建设凝聚思想共识。
(二)强化经费保障,夯实法治运行基础
严格落实《天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资料编印等各项活动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奠定物质基础。
(三)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全员普法格局
严格执行县级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本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业务股室普法职责与任务。聚焦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核心业务,组织业务骨干面向预算单位、企业及服务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政策解读,推动普法融入财政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四)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提升政策执行效能
公布我县本级收费目录清单,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布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在财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进一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护航营商环境发展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大力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所有涉企检查均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检查,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以规范、透明、精准的财政监管护航营商环境优化。
(七)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推行政务公开,强化诚信建设。将财政预决算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及其他应公示的政策、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完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理财。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列入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范围。二是建立健全决策制度配套体系,健全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责任追究等规范权力行使运行体系,形成前期深入调研、形成方案,中期充分讨论咨询、正确决策,后期跟踪问效、适时调整的科学决策保障体系。
(八)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和应诉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规范简易程序,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
(九)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签订天等县财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要求贯彻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全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视频会议、召开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2.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财政部门定期向人大提请审议前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和去年财政决算报告,汇报预算调整工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本局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太少,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在复杂执法案件办理、重大决策法制审核等工作中力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三是普法宣传实效亟需加强。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在学法、普法工作中,方式方法比较单一,针对性、灵活性和新颖度有待提高。
三、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单位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就是抓稳定”的理念,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推进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依法理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扛牢主体责任,构建统筹推进格局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及“三会一课”等机制,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理解与贯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财政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编制并依法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二)带头示范引领,提升法治履职能力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局务会、学习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学习,切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财政法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支撑。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统筹,通过专题部署、工作推进等方式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形成上下协同、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化学法机制,筑牢法治思维根基。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按时高质完成年度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能力锤炼,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围绕财政执法、政策审核等重点领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法规解读,组织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与执法资格认证,规范行政裁量权运用,推广说理式、服务型执法,切实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方式保障财税改革、维护财经秩序的能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
天等县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