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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发〔2025〕16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5-11-28 08:15     来源:县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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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扎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成立天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长:刘业科  委常委、常务副

副组长:韦红盛  政府主任

农定祥统计局局长

龙开文县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黄兰妹县财政局副局长

农保禾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员:赵新文  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和版权局局长(兼)

公安局副政委

黄兰梅统计局副局长

许英莉  工信局副局长

赵勇华  民政局副局长

韦良琛 人社局副局长

陆升林水利局副局长

赵平华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文旅体广局副局长

黄坤书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田长办专职副主任

农筱桐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作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局长农定祥兼任。

二、工作要求

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原则,对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指定专人对接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要求。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及时提供行政记录、行业数据等基础资料,共同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者通过工作交接的形式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统计局代章。

天等县人民政府

202511月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