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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教育局关于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单位的招标公告

2026-02-04 08:03     来源:天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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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10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天等县华隆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

二、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

三、工程概况及规模:新建一栋24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楼。

四、项目设计费上控价按工程评审造价3%计算。

五、工期要求:60

六、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的建筑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专业为建筑或市政工程咨询备案的供应商。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624202626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天等县教育局一楼项目办(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1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设计单位20256月至202512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4.报价函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黄工 电话0771-3532599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1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部门电话:0771-3535786

天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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